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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主要负责
(1)全校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,办理人事调动手续;
(2)教职工的鉴定、考核和奖惩工作;
(3)教职工教育文化补习和技术培训工作;
(4)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工作;
(5)全校教职工政治审查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(6)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及劳保福利工作
(7)全校教职工的离休、退休、退职、辞职等工作;
(8)承办军队专业干部、退伍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;
(9)根据国家下达的招工计划,组织办理招收新工人的工作,审批临时工的使用计划;
(10)对全校教职工考勤,办理请假、休假手续;
(11)会同有关单位确定和调整科级机构设置;
(12)统一掌握全校人事调查、统计、报表及其他日常工作;
(13)会同组织部办理有关人员的出国政治审查工作;
(14)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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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室 |
姓名 |
职务 |
工作职能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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刁元东 |
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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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3882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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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东 |
副处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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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科 |
孙宏灵 |
工资发放与管理、岗位聘任 |
893883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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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资科 |
胡素华 |
工资总额管理、编制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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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科 |
李华良、王国刚 |
引进人才、职称评审、教职工培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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